11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有多项规范互联网产业的首创规定,涉及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平台隐私规则、个人身份认证等。
相关链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全文)
网站地址: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21/1114/c1001-32281796.html
很快有网民留意到,该条例第四十一条、六十六条涉及到“数据跨境”问题并规定了相关处罚方式,恐为目前的各大“上网代理罪”所量身定制:
第四十一条 国家建立数据跨境安全网关,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予以阻断传播。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提供用于穿透、绕过数据跨境安全网关的程序、工具、线路等,不得为穿透、绕过数据跨境安全网关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技术支持、传播推广、支付结算、应用下载等服务。境内用户访问境内网络的,其流量不得被路由至境外。
第六十六条 个人和组织违反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责令其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而条例第七十二条(十一),显然有着对现有高墙的设施的“正名”式描述,将之成为“数据跨境安全网关”。
第七十二条(十一)数据跨境安全网关是指阻断访问境外**网站和有害信息、防止来自境外的网络攻击、管控跨境网络数据传输、防范侦查打击跨境网络犯罪的重要安全基础设施。
当前官方对于上网代理行为的处罚一般依据“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这一条例进行行政处罚,它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最后一次修订已为1997年,所以网络上一直有着“新规待出”的传言。
网民议论
以下是近期网络热传的一张上网代理训诫书,当事人被罚款五千元:
中国数字时代《从无到有的“上网代理罪”:为中国网民量身定做的“网络枷锁”》这一期导览中列举了网民所常用的上网代理方式,而这些方式都符合《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中“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提供用于穿透、绕过数据跨境安全网关的程序、工具、线路等,不得为穿透、绕过数据跨境安全网关提供互联网接入”的特征描述。因此有网友认为这是针对个人上网代理行为所出台的“针对性打击”条例。
当然也有网友认为需要观望,例如总则第二条提到“自然人因个人或者家庭事务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利用网络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以及网络数据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个人和组织数据的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本条例:(一)以向境内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为目的;(二)分析、评估境内个人、组织的行为;(三)涉及境内重要数据处理;(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自然人因个人或者家庭事务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以下评论由中国数字时代编辑搜集自网络:
郇郇-:哈哈,粪坑上盖了属于是。
一点刀圭:就全国研究生别搞科研了呗。
园子里的圆圆喵:历史是个轮回,一声叹息。
就用危险的常识:总则第二条最后一句“自然人因个人或者家庭事务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少女A某:没有墙全中国人民都会受到外网假消息毒害!感谢党。
一大波奇葩正在烤鸡:所以说我一直想知道华姐是怎么上的推特怎么宣传的文化。
bebeec:还在强调个人使用的是不是弱智啊,没有企业谁给你提供工具服务器啊,你都上不了外面卖跳转服务器的网你怎么搭线啊,你是准备自己搭个电缆去海外给你个人使用吗?
naihelige:高墙正名,数据跨境安全网关。
juxsav23594:就一擦**纸,没这法律的时候,逗比根据地不还是抓了。
bornfreepotato:我终于相信伟大祖国是法治国家。
AB型老E:不太明白,第二条这是“你自然人想上外网可以上啊,但给你上外网提供服务的我们要抓”的意思么……
Electronic-Inside-62:以前是以治安处罚来搞你,现在直接有法可依了,很好!很有精神!
kaki323:上网代理少说一两千万吧,用脚趾想想都知道不可能都抓,担心不如平时做好个人信息的防护别被年终冲业绩了。
maomao4283075:越发觉得中共是个euphemism高手,从早些年发明的「负增长」,到现在的「无害化处理」、「数据跨境安全网关」。汉语已然成为Newspeak~
wwbfred:虽然感觉分析中国的法律基本是在分析寂寞,还是从法律的角度解释一下吧。1. “国家建立数据跨境安全网关”,高墙合法化公开化。2.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提供…服务。这里使用的是“提供”,而不是提供或使用。这给执法留下了空间,一是使用者不违法,二是自建自用不违法。当然具体怎么操作需要看执行力度,毕竟说你违法,没有法律条文你也违法。3. “境内用户访问境内网络的,其流量不得被路由至境外”,主要是为了数据安全,但对消费者也有好处。不会再出现上古时代联通电信互联出国,或是IPV6电信联通互联绕美国的情况。
氢氧化铯希希希希歪:IT学子觉得要疯。
A_Schopenhauer:为技术设置壁垒,为信息设置障碍,双向不同。就允许国家政府上外网。
洛羽_千觞:众所周知,一般到了这个地步,所谓的“征集意见”就已经是形式上的流程了……
原文地址: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673240.html
热议
推荐楼 antbt 3小时前
离电子良民证看来是不远了
推荐楼 StarkSands 3小时前
我记得以前最早的时候,我档是否认有防火墙存在的。
推荐楼 lbw 3小时前
那些说fq只看看不发表翻动言论就不违法的外宾呢?
推荐楼 louiejordan 3小时前
这还不趁机多盖点监狱?
推荐楼 Sage 3小时前
有需求的改用还得用
推荐楼 YorkZhao 3小时前
感谢党,感谢政府领导
推荐楼 ASDC 3小时前
支持!威武!感恩!
推荐楼 Ralph 3小时前
我只有感恩
推荐楼 金关村村长 3小时前
能跑赶紧跑....
3楼 mbsi 3小时前
这下墙从幕后摆到明面上来了
8楼 告辞 3小时前
感恩
9楼 表妹 3小时前
专门来抓mjj
10楼 ycyppq123 3小时前
2021年的了
12楼 老公 3小时前
以后叫“数据跨境安全网关”了
13楼 lbw 3小时前
那些说fq只看看不发表翻动言论就不违法的外宾呢?
14楼 StarkSands 3小时前
我记得以前最早的时候,我档是否认有防火墙存在的。
15楼 螃蟹就得走直线 3小时前
感恩的心 感谢有你
伴我一生 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
16楼 Sage 3小时前
有需求的改用还得用
17楼 菜单 3小时前
你以为我会怕吗
18楼 louiejordan 3小时前
这还不趁机多盖点监狱?
19楼 MSN 3小时前
怪不得周围有钱的都去了其他国度
22楼 MSN 2小时前
众所周知,一般到了这个地步,所谓的“征集意见”就已经是形式上的流程了……
23楼 hotket 2小时前
偷着乐吧
24楼 mgwx 2小时前
这是不是另类的闭关锁国
25楼 kingdan 2小时前
离电子良民证看来是不远了
24hours 48hours 72hours
Green yellow red
这些好像都算是哦
我不否认出发点
但是现在用的可太tm的溜了
26楼 NoctuG 2小时前
历史的轮回
27楼 huajiwuyan 2小时前
监狱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
28楼 让夫人受精了 2小时前
你放心,改开派不会同意这份立法案,除非那个人今年连任成功,不然这份方案不会生效
29楼 yep 2小时前
“任何组织”,我记得油管上有不少官媒账号吧。普遍XX,选择XX
30楼 lnx 2小时前
我就上google,github,也要抓吗?
32楼 antbt 1小时前
24hours 48hours 72hours
Green yellow red
这些好像都算是哦
最离奇的是,还有一堆人居然支持各种码
看来还是缺少铁拳的打击
33楼 FreeDog 1小时前
有个疑问 ,说的是提供,那么自己使用应该是没有问题吧?刚好还有个第二条,自然人因个人或者家庭事务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34楼 Dwight 1小时前
FreeDog 发表于 2022-6-22 21:04
有个疑问 ,说的是提供,那么自己使用应该是没有问题吧?
你自己使用但是你的上游就是提供
35楼 FreeDog 1小时前
你自己使用但是你的上游就是提供
不好说,但是看第二条比较奇怪。
36楼 太上皇 1小时前
背后的原因让人暖心
37楼 有JJ的男人 1小时前
我说 我姓赵可以免于处罚吗?
38楼 dmxiaoshen 1小时前
扶墙早就不用了,技术已经发展了
39楼 nexus 半小时前
原来一直都叫做了,对不起,数据跨境安全网关
郭嘉真是煞费苦心,为网民的数据安全操碎了心
听我说,谢谢你,因为有你·····
40楼 mjjok 半小时前
我记得以前最早的时候,我档是否认有防火墙存在的。
哈哈。。。
so,你能奈我何
感恩吧。
42楼 ultramancliub 4分钟前
只能说,瑟瑟发抖
43楼 奈雅丽 3分钟前
拥护党的一切,感恩
44楼 003 1分钟前
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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